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应树立学生全面发展的质量观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应树立学生全面发展的质量观

蒲公英评论 王营

  近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有关情况。《评价指南》明确,以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育人为本、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评促建为基本原则,完善评价内容,突出评价重点,改进评价方法,统筹整合评价,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应树立学生全面发展的质量观

  近年来,各地都在积极探索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改革,但科学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尚未普遍建立,以升学率和分数评价学校和学生的倾向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评价指南》的出台,廓清了人们对义务教育质量的片面认识,对发展素质教育、规范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形成良好教育生态意义重大。

  长期以来,教育行政部门评价学校教学质量主要看“一分两率”(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和中考、高考升学率。对此,《评价指南》明确提出: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得举办重点学校;不公布、不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同时,还明确提出要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

  不以分数和升学率评价义务教育学校质量,拿什么评?对此,《评价指南》做出了具体要求。对学校而言,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方面内容,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对学生而言,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围绕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无论是学校质量评价,还是学生发展评价,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义务教育要追求全面发展的质量观,不能仅看学生的分数和升学率。从某种意义上说,学生全面发展的五个方面,就是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主要指标。

  道德品质是全面发展的首要指标。德者,做人之本。没有良好的品德,无论其掌握的知识多么丰富,能力有多高,身体有多好,都不能称其为全面发展的人。同样,一所学校不重视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无论文化课成绩多好、升学率多高,都不能说其教育质量高。

  在品德发展方面,《评价指南》设立了“理想信念、社会责任、行为习惯”三项B级指标,既包括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也包括遵守规则、爱护公物、关心集体等方面的社会责任要求,还包括注重仪表、孝敬父母等方面的行为规范。这些评价内容看上去有点虚化,但却直指学生的内心世界,是学生做人和立身的根本,需要学校虚功实做。

  学业发展是学生全面发展的主要指标。义务教育不排斥分数和升学率,但不能把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指标。《评价指南》设立了“学习习惯、创新精神、学业水平”三个B级指标,在强调培养良好学习习惯和创新精神的同时,重点指出学生学业水平应达到的标准,即“理解学科基本思想和思维方法,掌握学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质量学业质量标准要求”,特别强调学生要“养成阅读习惯,具备一定的阅读量和阅读能力;主动参与实验设计,能够完成实验操作”。这也是下一步学校教学改革的着力点。

  身心发展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对此,《评价指南》设立了“健康生活、身心素质”两项B级指标。在健康生活方面,除了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生活和健身习惯外,还着重强调“不过度使用手机,不沉迷于网络”,这是新形势下提出的新要求。在身心素质方面,除了要求体质健康达标外,还要求学生保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乐观向上、阳光健康的心态。落实这些要求,不仅需要学校开全开足体育和健康课程,还要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审美素养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应有之义。作为非中高考必考科目,长期以来,学校美育一直处于“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境地。《评价指南》将审美素养纳入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就是要督促学校开全开齐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全面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审美素养评价包括美育实践和感受表达两项B级指标,要求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文化艺术类审美活动,经常欣赏艺术作品,掌握1-2项艺术技能,能够在学习和生活中发现美、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这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升华。

  劳动与社会实践是全面发展的重中之重。学习知识的目的是为了应用,知识如果不能应用于劳动和社会实践,就是一堆死知识。因此,《评价指南》将劳动与社会实践单列出来,作为评价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并设立了“劳动习惯”和“社会体验”两个B级指标。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并采取有效措施,系统开辟校外劳动和实践基地,不断提高学生参与劳动和社会实践的质量。

  (作者:王营,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原载于蒲公英评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