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扎实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宝鸡市渭滨区扎实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宝鸡市教育局 佚名

  近年来,宝鸡市渭滨区切实把学前教育作为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持续实施渭滨区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统筹规划,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按照“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优质均衡”的目标,从区域整体上规划学前教育资源布局,积极构建日趋完善的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体系。累计投资3000余万元,通过改扩建、新建等措施,先后建成广元路幼儿园等16所公办幼儿园,切实增加了全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目前,有7所公办幼儿园已经创建成宝鸡市一类幼儿园。积极落实企办、民办幼儿园相关政策,大力扶持企办、民办幼儿园发展,在公用经费、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困难学生资助等多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在企办幼儿园基础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扶持,先后下拨300余万元支持西电陕开、长岭、宝桥、宝氮等企办幼儿园改扩建园舍和提升内部基础设施。目前,11所企办园中有9所已经创建成陕西省示范幼儿园,7所民办园创建成宝鸡市一类幼儿园。同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接收1所企办幼儿园,其他企办幼儿园接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注重公益普惠,优化学前教育办学结构。把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为重点任务,不断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占比。严格贯彻落实《宝鸡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渭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成立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小组,从2018年起,区政府每年列支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经过严格的审核评审,截至目前,渭滨区共有29所民办幼儿园被认定为宝鸡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全区普惠性幼儿园占比为93.7%。

  ——狠抓保教质量,推动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幼儿的发展为本,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陕西省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先后制定实施《渭滨区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渭滨区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渭滨区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规范性文件,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关注个体差异,促进素质教育,建立完善幼儿园科学保教和小学“零起点”教学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和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现象,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环境,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和教育联盟结对帮扶活动,由区内9所省级示范幼儿园与薄弱幼儿园结成对子,通过双方互派园长和教师入园指导和学习、开展教育教学交流研讨、进行示范性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教育帮扶形式,努力实现保育、教育方法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全区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深化教育培训,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建设。坚持把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制定实施《渭滨区幼儿园教师培训管理办法》,近三年来,先后组织100名园长、副园长和300余名幼儿骨干教师参加了国家、省市级园长、教师培训班,分批对全区所有幼儿教师进行了师德师风、职业技能、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有效提高了幼儿教师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指导全区民办幼儿园严把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要求民办幼儿园招聘教职工务必查验相关岗位资质。采取报销部分费用、提供学习时间等措施,鼓励支持教师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科学保教能力。近年来,全区幼儿园教师中先后获评省级教学能手10名、市级教学能手35名,渭滨名师8名,渭滨名园长2名。

  ——严格执法监管,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严格执行《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规定,强化准入管理,严格审批条件,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与配备标准、办园条件等方面的审核。全面加强幼儿园办学行为监管,加大学前教育行政执法力度,组织教育、市场监管、卫健、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幼儿园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和各类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检查。特别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切实把幼儿园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每年年初签订《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书》,从规范管理、落实责任抓起,从重点防范、隐患整改入手,将有无安全隐患作为幼儿园审批登记注册的首要条件,将有无安全事故作为创建市一类园、评先争优的重要依据,对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卫生差、群众反响较差的2所民办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不断提升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