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0年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互联网 佚名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新进展。

  一、综合

  全省[1]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5,330所,比上年增加153所,增长1.01%;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在校生8,319,173人,比上年增加283,345人,增长3.53%;专任教师525,911人,比上年增加14,562人,增长2.85%。

  二、学前教育

  全省共有幼儿园8,204所,比上年增加156所,增长1.94%。学前教育入园[2]幼儿501,347人;在园幼儿[3]1,413,426人,比上年增加23,894人,增长1.72%。

  幼儿园教职工178,817人,比上年增加9,101人,增长5.36%;专任教师98,276人,比上年增加3,228人,增长3.40%。

  三、义务教育

  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251所,招生913,913人,在校生4,060,324人,专任教师278,194人。

  1.小学

  全省共有小学4,610所,比上年减少30所,下降0.65%。招生514,146人,比上年增加3,213人,增长0.63%;在校生2,892,019人,比上年增加116,145人,增长4.18%;毕业生398,105人,比上年增加7,914人,增长2.03%。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4]99.97%。

  小学教职工[5](不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173,278人,比上年增加6,206人,增长3.71%;专任教师177,084人,比上年增加6,375人,增长3.73%。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6]100%,与上年持平。生师比16.33:1。

  小学总班数74,111个,比上年增加2752个。其中,56~65人的大班1,612个,比上年减少2,658个,占总班数的比例2.18%,比上年下降3.81个百分点;66人以上的超大班0个。

  2.初中

  全省共有初级中学1,641所,比上年增加29所,增长1.80%。招生399,767人,比上年增加7,448人,增长1.90%;在校生1,168,305人,比上年增加44,786人,增长3.99%;毕业生353,880人,比上年增加2,520人,增长0.72%。初中阶段毛入学率[7]107.29%。

  初中教职工117,314人,比上年增加4,449人,增长3.94%;专任教师101,110人,比上年增加1,187人,增长1.19%。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7%,与上年持平。生师比11.55:1。

  初中总班数25,659个,比上年增加1,086个。其中,56~65人的大班234个,比上年减少660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91%,比上年下降2.73个百分点;66人以上的超大班为0个。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406,378人。其中,在小学就读311,424人,在初中就读94,954人。

  四、特殊教育

  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70所,比上年增加4所,增长6.06%。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614人,比上年增加95人,增长6.25%。

  招收各种形式[9]的特殊教育学生3,185人,比上年减少13人,下降0.41%;在校生19,361人,比上年增加1,002人,增长5.46%;毕业生3,156人,比上年增加744人,增长30.85%。

  五、高中阶段教育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10]共有学校694所,比上年减少7所,下降1.00%;招生319,589人,比上年减少2,314人,下降0.72%;在校生934,235人,比上年减少7,185人,下降0.76%。

  1.普通高中

  全省共有普通高中464所,比上年减少7所,下降1.49%;招生212,548人,比上年减少164人,下降0.08%;在校生654,448人,比上年减少29,443人,下降4.31%;毕业生241,318人,比上年减少10,917人,下降4.33%。

  普通高中教职工86,958人,比上年减少915人,下降1.04%;专任教师57,224人,比上年减少249人,下降0.43%。生师比11.44: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41%,比上年提高0.33个百分点。

  2.中等职业教育

  全省共有中等职业教育[11]学校230所,与上年持平。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1所,与上年持平;职业高中196所,与上年持平;成人中等专业学校3所,与上年持平。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07,041人,比上年减少2,150人,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33.49%。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27,660人,比上年增加1,629人,增长6.26%;职业高中学校招生79,280人,比上年减少3,820人,下降4.60%;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101人,比上年增加41人,增长68.33%。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79,787人,比上年增加22,258人,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29.95%。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70,400人,比上年增加8,441人,增长13.62%;职业高中学校在校生209,061人,比上年增加13,785人,增长7.06%;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326人,比上年增加32人,增长10.88%。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73,941人,比上年增加923人,增长1.26%。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7,251人,比上年增加352人;职业高中毕业生56,588人,比上年增加663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02人,比上年减少92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职工19,741人,比上年增加841人。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2,666人,比上年减少430人;职业高中教职工16,896人,比上年增加1,276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179人,比上年减少5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专任教师15,190人,比上年增加843人。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1,853人,比上年减少298人;职业高中专任教师13,216人,比上年增加1118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121人,比上年增加23人。生师比18.42:1。

  六、高等教育

  全省共有各类高等教育学校110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96所,比上年增加1所,成人高等学校14所。普通本科院校57所,与上年持平。高职(专科)院校39所,比上年增加1所。全省共有培养研究生机构50个,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8个,科研机构22个。全省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12]1,904,431人,比上年增加105,293人。

  全省研究生招生[13]59,041人,比上年增加10,846人,增长22.50%。其中,招收博士生5,681人,比上年增加541人;招收硕士生53,360人,比上年增加10,305人。在学研究生165,911人,比上年增加19,226人,增长13.11%。其中,在学博士生24,886人,比上年增加2,068人;在学硕士生141,025人,比上年增加17,158人。毕业研究生37,388人,比上年增加4,918人。其中,毕业博士生2,942人,毕业硕士生34,446人。

  普通本专科招生387,950人,比上年增加16,058人,增长4.32%;在校生1,210,048人,比上年增加88,058人,增长7.85%;毕业生291,648人,比上年减少1,848人,下降0.63%。

  成人本专科招生101,297人,比上年增加3,651人,增长3.74%;在校生218,199人,比上年增加23,845人,增长12.27%;毕业生73,907人,比上年增加11,552人,增长18.53%。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110,130人,比上年增加2,213人,增长2.05%;专任教师73,436人,比上年增加3,118人,增长4.43%。普通高等学校生师比[14]19.00: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2,381人,比上年减少84人;专任教师1,306人,比上年增加22人。

  七、民办教育

  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机构)4,451所,比上年减少340所,占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29.03%。在校生1,579,305人,比上年减少68109人。其中:

  民办幼儿园3,913所,比上年减少341所,下降8.02%。在园幼儿700,831人,比上年减少127,287人,下降15.37%。

  民办普通小学227所,比上年减少2所,下降0.87%。在校生258,623人,比上年增加19,413人,增长8.12%。

  民办普通初中105所,比上年增加4所,增长3.96%。在校生162,171人,比上年增加10,553人,增长6.96%。

  民办普通高中87所,比上年减少1所,下降1.14%。在校生71,547人,比上年减少439人,下降0.61%。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79所,比上年减少1所,下降1.25%。在校生71,926人,比上年增加6,561人,增长10.04%。

  民办高等学校32所(含独立学院10所),比上年增加1所,增长3.23%。在校生309,399人,比上年增加25,818人,增长9.10%。

  注释:

  [1] 报告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幼儿。2019年,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对学前教育入园幼儿指标进行修订,入园(班)人数是指首次进入学前教育的幼儿人数。

  [3] 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幼儿。

  [4] 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是指小学教育在校学龄人口数占小学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总数的百分比,是按各地不同入学年龄和学制分别计算的。

  [5] 因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教育,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而专任教师是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存在小学教职工数据小于专任教师数据的情况。

  [6]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 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由于包含非正规年龄组(低龄或超龄)学生,毛入学率可能会超过100%。

  [8]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9] 含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

  [10] 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11]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不包含技工学校。

  [12] 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等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人数。

  [1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有关要求,2017年研究生招生、在校生指标内涵发生变化,增加了非全日制研究生数据。

  [14] 普通高等学校生师比,学生总数为折合学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