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做好2021年秋季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陕西省做好2021年秋季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陕西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陕西省教育贷款与教育工程项目事务中心) 佚名

  2021年7月以来,陕西省部分市县受暴雨洪灾影响严重,部分家庭生活遭受困难。为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就学,陕西省全面摸排,确保受灾学生应助尽助;统筹推进,确保资助政策落实精准有效;加强宣传,确保资助育人引导及时到位。全省采取多项举措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遭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各市、各校组织开展全面摸排,详细了解学生遭受洪涝灾害影响的情况,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让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认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对受灾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最高档次资助,认真做好受灾学生的各项资助工作。在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及时开展校内资助,使用学校按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学生资助经费,采取减免学费、发放临时困难补助、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保障受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

  各市、各校统筹国家资助政策和各类捐资助学项目,确保资助无遗漏,提高资助工作精准度。对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学生先通过校内资助项目开展紧急救助,保障其基本的生活和学习。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受灾害影响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受助档次,各级资助管理部门要及时检查、核查,确保各类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受洪涝灾害影响较重地区,各校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力度,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学校各项资助措施。按要求做好学生资助热线电话接听工作,保证开通时段内有专人值守,耐心做好政策咨询和投诉受理。宣传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敢于面对困难、勇于克服困难的事例,树立自立自强先进典型。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引导学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各校不断创新资助形式,将扶困助学与志愿服务相结合,为受助学生提升素质、回馈社会提供平台,鼓励学生积极投身公益志愿活动,在爱心帮扶中融入感恩教育,培养学生服务社会、报效国家的情怀。

  ——高等学校受灾学生资助措施。高校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学生优先落实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此外,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力度,确保有贷款需求的受灾学生应贷尽贷,并按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的最新标准予以办理。通过减免、缓交学费等方式,确保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受洪涝灾害影响的新生顺利通过“绿色通道”入学。根据实际,对受灾而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及必备生活用品,保障他们入学后的基本生活。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受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受灾学生资助措施。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将符合条件和受灾严重的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并给予最高档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开设专门的勤工助学岗位,使受灾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普通高中学校受灾学生资助措施。将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学生纳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根据受灾害影响程度,就最高档次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于在民办高中就读的受灾学生,要求学校除落实好国家和省级的学费减免政策之外,使用事业收费相应的提取资金资助受灾学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应对受灾严重的学生及时开展免住宿费、免书本费等校内资助项目。

  ——义务教育学校受灾学生资助措施。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当地教育部门根据需要向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报告受灾学生情况,争取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开展学校资助,积极对接社会资助,保障受灾严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学前教育阶段受灾学生资助措施。将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纳入资助范围。在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采取减免保教费、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正常学习生活。

  ——其他资助措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励耕计划(资助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名额分配向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地区的师生倾斜。受洪涝灾害严重地区的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联系国内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团体、爱心人士,拓宽资助渠道,为受灾严重的学生积极争取社会资助项目,帮助学生完成学业。